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选举董事王正甲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对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构成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战略与ESG委员会构成如下:王正甲、余冬筠、贲圣林、王义中,其中王正甲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贲圣林、王正甲、王义中,其中贲圣林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