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76,437.0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84,591.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8,45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0,568,354.02元,减2023年度利润分红24,971,919.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7,282,566.40元。
为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50,426,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21,32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521,320.8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6.7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521,320.80 | 25,042,062.8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076,437.05 | 85,294,792.12 | 61,138,725.42 |
研发投入(元) | 108,440,496.40 | 100,737,916.36 | 99,433,718.70 |
营业收入(元) | 2,000,789,247.80 | 1,775,932,003.34 | 1,831,527,461.5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64,168,920.7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7,282,566.4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563,383.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6,169,984.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7,563,383.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08,612,131.4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50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时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