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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执行董事、行长瞿纲(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拟修订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待核准生效之日起监事会正式撤销。届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制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实施细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议案相关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并办理本议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进一步做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并就相关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如涉及)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董事会战略与资本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关于专门委员会的名称表述,在后续制度修订时予以调整。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与章程修订工作同步进行,并将在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后同步生效,修订内容与监管部门核准意见不一致的,将依据监管部门意见进行一致性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进一步做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与章程修订工作同步进行,并将在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后同步生效,修订内容与监管部门核准意见不一致的,将依据监管部门意见进行一致性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进一步做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伟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聘任杨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杨伟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前,杨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杨伟,男,196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华夏银行资产保全

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玉溪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常委、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陈胜华、丁益审议并赞成第一项议案;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陈胜华、丁益审议并赞成《关于审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认为杨伟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第七项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三至六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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